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本院依法对奇志、大兵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奇志、大兵创作并表演的《找老师》等49个作品系由中国江苏网对外传播,中国江苏网侵犯了奇志、大兵相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令被告中国江苏网赔偿奇志、大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6500元。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论坛.we7B,U[1]w4E8a 该案的判决对促进网络版权的适度保护,鼓励知识创新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页面纠错Copyright @ 2006 www.njgl.gov.cn |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苏ICP备06055341号推荐使用IE6.0 | 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