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高法[2004]20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
应用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为实现对法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省法院制定了《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执行。
附件1: 计算机网络应用考核评比标准
2: 考评结果汇总表
二00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引导、规范和激励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工作,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稳定的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评机制,对法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科学的长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为了客观、全面地反映各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的真实情况,根据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的现状,结合法院实际工作需求,确定考评内容为以下六大类,共计33项。
1、 信息处理类,共十项。旨在考查各单位运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法院日常业务信息的采集处理状况。1)案件信息,包括立案信息(基本信息、移送信息)、当事人信息、结案信息(基本信息、裁判信息、审委会结论)、法律文书。要求所录入的信息真实、完整、格式正确。2) 综合信息,包括来信来访、办公事务、党政人事、司法行政四个方面。“来信来访”要求对来信来访的记录及时、完整,“办公事务”重点考查收发文登记,“党政人事”要求人事档案更新及时,“司法行政”重点考查计算机设备、车辆、枪支弹药登记信息。3)数据生成,包括司法统计数据和审判质量指标数据两项,主要考查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数据、审判质量指标数据的准确性。
2、 信息发布类,共五项。考查各单位利用现代技术设备发布信息的状况。1)内部网站,包括版面设计、内容更新、信息质量三个方面。其中:“上级采用率”指被上一级法院内部网站和因特网网站采用的信息条数与本院所更新的信息条数之比。2)触摸屏,着重考查各单位触摸屏系统内容的更新和使用的情况。3)审判区LED显示屏,主要考查各单位利用LED技术向社会及诉讼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
3、 信息传输类,共三项。用于考查各单位无纸化办公的水平。1)网上公文,指利用广域网接收上级法院发文并在内网上流转、向下级法院发文以及向上级法院报送公文的情况。2)院内发文,指利用本院局域网实现内部公文的网上流转。3)本院消息,指通过局域网发布单位内部的会议通知、公告、通报及其它消息。
4、 开庭应用类,分两项。用于考查各单位在庭审过程中的网络应用状况。1)庭审记录计算机处理,要求开庭记录全部采用计算机进行处理。2)庭审图像应用,要求对新类型案件和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庭审图像系统实现庭审过程的数字录相、存储,建立典型(重大)案件图像数据库。该应用对基层法院不作一般性要求。
5、 人民法庭类,分两项。主要考查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通过网络技术落实便民诉讼的状况。1)网上立案,指当事人可在就近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受理诉状后,通过内部网络系统由立案庭确定是否立案,并实现统一立案。2)电子签章,要求对当庭结案的裁定、判决、调解文书通过电子签章技术实现文书的现场送达,减少当事人的累诉。
6、 网络管理类,共十一项。用于考查各单位对《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1)局域网安全,包括技术措施、病毒库更新二个方面,主要考查各单位局域网的安全管理状况。2)数据安全,考查MIS数据服务器、网站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的数据备份情况。3)机房管理,通过相关设施、外观环境、工作台帐三方面考查机房管理的规范化、设备操作的程序化。4)广域网管理,通过网站服务器和PASSPORT设备运行的无故障性,以及专线电话的连通性考查各单位广域网维护管理的状况。
二、 考评标准。考评标准是实施考评工作的基本依据。本着管好、用好现有技术装备设施的原则,兼顾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确定考评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 考评成绩。网络应用考评最终形成单类成绩和总成绩。单类成绩反映了某一类应用的水平,取该类各项应用考评得分之和为其成绩。总成绩反映了各单位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整体水平,取总得分与参评项目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总成绩,考评成绩汇总方法见附件二。
四、 考评组织。按照“统一标准、定期考评、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对所属基层人民法院的考评工作,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考评成绩,分别向省法院报送单类成绩和总成绩的前两名。省法院负责对中级人民法院的考评,并对各市报送的单位有选择地进行复查,最终确定年度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应用先进单位和单类应用先进单位。凡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不得参加先进单位评比。
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各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的考评工作在10月份前完成,省法院对各中级人民法院的考评工作在11月份前完成。
主题词:计算机网络 考核 办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04年6月1日印发
附件一
计算机网络应用考核评比标准(表一)
信息处理类
|
项 目 |
考评标准 |
|
好(5分) |
较好(4分) |
一般(3分) |
较差(1分) |
|
案
件
信
息 |
A1立案信息 |
该类案件所有应输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率在95%以上 |
该类案件所有应输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率在80--95% |
该类案件所有应输信息填写的准确率在60--80% |
该类案件所有应输信息填写的准确率在60以下 |
|
A2当事人信息 |
|
A3结案信息 |
|
A4法律文书 |
内容真实,格式正确 |
内容真实,格式上有错误 |
有文书,但非正式送达稿,格式上不完全正确 |
缺文书,或格式完全错,或内容明显不真实 |
|
综
合
信
息 |
A5信访管理
|
正常使用,动态信息能及时录入,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95%以上 |
正常使用,动态信息能及时录入,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85%以上 |
使用基本正常,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70%以上 |
使用基本不正常,或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70%以下 |
|
A6办公事务 |
|
A7党政人事
|
使用正常,基本数据全部录入,变动数据更新及时,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95%以上 |
使用正常,基本数据全部录入,变动数据更新基本及时,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85%以上 |
基本数据全部录入,变动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70%以上 |
基本数据没有全部录入,或变动数据没有更新,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在70%以下 |
|
A8司法行政 |
|
数
据
生
成 |
A9
司法统计数据 |
司法统计数据完全由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准确率在95%以上 |
90%业务部门的统计数据由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准确率在85%以上 |
70%业务部门的统计数据由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准确率在75%以上 |
统计数据不能自动生成,或生成的数据少于70%,或数据准确率低于75% |
|
A10
审判质量指标数据 |
计算机网络应用考核评比标准(表二)
信息发布类
|
项 目 |
考评标准 |
|
好(5分) |
较好(4分) |
一般(3分) |
较差(1分) |
|
内
部
网
站 |
B1
版面设计 |
栏目设置符合要求、版面简洁、美观 |
栏目设置符合要求,比较丰富、版面较美观 |
栏目设置基本符合要求,版面一般 |
缺少必备栏目 |
|
B2
内容更新 |
每天有新的信息 |
每3天有新的信息 |
每周有新的信息 |
一个月才有新信息 |
|
B3信息质量 |
上级采用率为30%以上 |
上级采用率为15--25% |
上级采用率为5--15% |
上级采用率在5%以下 |
|
B4
触摸屏 |
有专人负责,日常按时开关机,内容动态更新 |
------ |
有专人负责,日常按时开机,但内容陈旧 |
内容陈旧,不经常开机,没有明确的责任人 |
|
B5
审判区LED显示屏 |
有专人负责、有运行管理制度,平时按制度要求投入正常使用 | |